電話: (852) 3165 1318
傳真: (852) 3165 1383
電郵: enquiry@eliteam.com.hk
地址: 香港灣仔駱克道193號
東超商業中心2301室
  • 主頁  >  專家意見  >  投資移民安排
  • 請問申請投資移民香港“原則上批准”和“正式批准”的有什麼分別?

   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的ID(C)968修訂通告,“原則上批准”是指入境事務處處長給予申請人初步以及臨時的書面批准,讓申請人依據本計劃進入香港及/或在香港逗留;“正式批准”是指已獲得入境事務處處長正式批准依據本計畫進入香港及/或在香港逗留的書面確認。

    返回專家意見